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詐騙集團成員尤男安排謝姓青年至大陸地區擔任車手,並交付現金、手機及銀聯卡,未料謝男至廈門市後反悔,不願擔任車手,慘遭尤男等人毆打,並恐嚇「若錢湊不出來一根手指一萬元」,並強迫謝姓青年簽機車讓渡書及面額7萬元的本票,台中地檢署今天依妨害自由罪起訴尤男。被害人謝姓青年慘遭詐騙成員毆傷,雖向警方報案,但事後因畏懼詐騙集團,檢察官經三次傳訊未到案,最後檢方將他列為證人身分,由警察持拘票傳他到案,他證稱「不願當車手,被詐騙集團毆傷」,但不願告對方,當庭撤回告訴。起訴書指出,尤男(23歲)安排謝姓青年(20歲)至大陸地區擔任車手,交付新台幣5000元、手機、17張銀聯卡,去年7月19日出境至大金門,並在金門海關領取蕭男被扣押的人民幣1萬元,隨後經過小三通至福建省廈門市。未料,謝姓青年在廈門市遺失人民幣1萬元,且不願擔任車手,同月27日返回台灣。至8月1日晚間,尤男在台中市西屯區萊爾富便利商店遇到謝姓青年,動手毆打謝的臉部,再與另兩人強押被害人上車,在車上恐嚇「若錢湊不出來一根手指一萬元」,致謝心生畏懼。尤男等人強押謝到台中市西屯區啟聰學校旁空地後,先朝謝頭部揮一拳,脅迫被害人簽下機車讓渡書、以及面額7萬元的本票。經被害人請家人報警後,警方在尤男的車上取得讓渡書、以及本票。詐騙集團成員尤男安排謝姓青年至大陸地區擔任車手,謝不願擔任車手,慘遭尤男等人毆打並簽本票,中檢依妨害自由等罪起訴尤男。記者白錫鏗/攝影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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